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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安徽省2023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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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6-14 17:37: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表彰安徽省2023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其中烈山法院刑事审判庭获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烈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作为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抓手,在严厉打击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上游犯罪的同时,加大对下游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2023年审结洗钱类犯罪2件2人,认定涉案金额达420余万元,二名罪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三十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罚金,二被告人均服判息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全市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烈山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文/丁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