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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安徽法治报》专题报道烈山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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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3 17:33: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法治报》第二版以《失信惩戒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为题,报道烈山法院执行工作,以下是报道全文:

近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向人民法院要求履行,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达成执行和解。

深圳市某公司与费某某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裁决费某某支付该公司各项费用共计8588元。裁决生效后,该公司向烈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费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因费某某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且经法院穷尽调查措施后,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失信惩戒措施。

近日,费某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无法购买高铁票,遭到公司谈话,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称不愿失去此工作,愿意三个月之内还清案件钱款,请求法院帮忙协调。经执行法官与申请人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于协议签订当日支付1588元,剩余款项分期偿付,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付清。当日,法院解除了对费某某的限高措施。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