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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促和解 现金支付案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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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2 17:33: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烈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拟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压力与法官耐心的调解下,最终其主动履行部分给付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王某某因资金周转向陶某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借款3万元,约定还款方式及利息。事后王某某没有按照还款协议偿还债务,陶某某于2021年起诉至烈山区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陶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5月21日,承办人接到申请人电话表示已找到被执行人并提供位置,执行110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经过执行法官几小时的调解,王某某扔抱有侥幸心理,表示仅能一月还1000元,申请人不同意被执行人的还款方案,于是执行法官拟依法对王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在看到拘留文书后,王某某态度转变,积极与家人朋友联系,最终现金还款1.5万元,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文/盛金旭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