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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扬正气 廉明筑法威
——烈山区法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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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7:55:03 打印 字号: | |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4月2日,烈山区法院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孟旭东领学省高院关于五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醒全体干警要严于律己,自警自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会议强调,节假日期间是廉洁风险多发、易发的敏感时期,全体干警要进一步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政治意义,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一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堤坝。要不断提高政治认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铁规禁令和加强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做到不越规矩“底线”,不踩纪律“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拉起节日“警戒线”。要深刻认识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不仅给社会、家庭、个人造成严重危害,还面临着纪律、法律的严厉惩处,干警务必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制度,管好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

二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要严格落实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严禁空岗、漏岗;要及时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对水、电、消防等可能发现的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排除、早预防;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确保公车全部入库,非必要不派车,严禁公车私用。驻院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值班纪律督查,对在值班值守期间工作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自觉遵守纪律规矩,确保清廉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争当中华美德的传承者、文明祭祀的示范者、安全稳定的守护者,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严禁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全体干警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清明假期。

(文/周芹芹 图/石晓萌)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