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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 案结事了多赢
——宽限履行救活一家民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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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8 19:40:08 打印 字号: | |

“我是被执行的肾病医院院长,是执行局郭局长帮助医院渡过难关,救活了一个企业,解决了几十人的就业岗位,我代表全体职工衷心的感谢人民的好法官郭西凯…”近日,烈山区法院收到了一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该案执行中,烈山区法院巧妙运用“履行宽限期”这一执行创新举措,让申请人拿到执行款,被执行人减轻了经营负担,群众多了个看病的去处,实现了职工、医院和社会的共赢的良好局面。

2023年11月,烈山区法院先后受理了肖某等11人申请执行淮北某肾病医院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郭法官接到案件后,向双方当事人和审判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发现该医院官司缠身,多数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不能正常经营关门歇业,造成员工失业、医院欠债等困境。考虑到该院的困难,郭法官决定对该院暂缓执行,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待该院起诉的案件处理完毕后再明确执行方案。一方面考虑到医院维权需要时间,开导法定代表人振作精神往前看,为其预留必要的往来账户;另一方面,反复多次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谈心,争取理解支持,化解矛盾分歧,引导员工帮助医院共渡难关。为保证后期案件的顺利执行,郭法官对医院的医疗设备等进行了查封,但允许其使用,降低对医院正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医院重新开业,员工得到了工资,大部分回到了工作岗位,该系列案件顺利执结,不仅申请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也给困难重重的企业注入司法动能。为此,肾病医院院长和职工专程赶到烈山区法院送上大红的感谢信和锦旗,表达对郭法官工作的赞誉,对烈山法院执行局工作理念和成效的充分肯定,医院院长多次表示要向烈山法院院长和区政法委领导表示谢意。

近年来,烈山区法院始终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企业纾困,对经营困难的被执行企业设置“宽限期”,“放水养鱼”,对于涉案企业正在生产运营的经营场所和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方式查封、扣押财产,避免企业“因案致死”,一般为民营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打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段密)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