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将36321.65元交至烈山法院账户,和解协议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毕,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在申请人某公司与被告人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某应偿还申请人某公司欠款36321.65元,在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周某的微信、支付宝账户,被执行人周某主动履行支付20000元,对于剩余的金额,被执行人周某与申请人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后周某未能及时支付尾款,执行法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向被执行人释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告知其不履行判决,将被列入失信人员、限制高消费,同时也将被执行人目前生活困难的情况告诉申请公司,希望其给予被执行人履行宽限期。最终,被执行人周某在尾款的履行宽限期内积极主动履行完毕。
本次案件执行法官耐心沟通、细致说法,顺利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及时为双方当事人避免不利后果,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最大限度维护了双方当时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认同。
(文/李迎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