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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110深夜处警强制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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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26 18:59:43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凌晨1时,烈山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接到当事人的财产线索举报电话后,火速出击,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

2022年10月,某汽车销售公司与马勇、某管理公司追偿权一案经烈山法院判决,马勇、某管理公司支付某汽车销售公司公司代偿款206694元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马勇、某管理公司未履行,某汽车销售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发现某管理公司名下马勇所有的重型货车二辆,该院遂于3月22日作出执行裁定,查封马勇所有的重型货车二辆,但车辆已被某管理公司重新出售。4月25日21时40分,“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马某的举报货车行踪电话,根据马某提供的线索,当晚10时许,执行干警在某电厂门前公路上成功找到了涉案车辆,经询问,该车辆已由某管理公司又销售给正在排队运输货物的金某,金某表示车辆运输的货物是帮他人运输,如果这样扣押车辆会有很大损失。考虑到实际情况,执行法官与接收货物的公司积极沟通,决定让法警跟随货车驾驶员,在保证扣押车辆无法逃避执行的前提下,让涉案车辆优先卸货,最终在26日凌晨1点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

“执行110”是烈山法院落实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又一创新举措,用于第一时间精准定位老赖行踪、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实现24小时全天候快速执行出警。下一步,该院将依法对该车辆依法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交付申请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权益。

 (文/图 盛金旭)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