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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起纠纷  妥善化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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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25 16:34:15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千金买屋易,万金买邻难”,邻居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实生活中,也有邻里之间发生纠纷诉至“公堂”的情况。近日,烈山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身体权纠纷,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原被告系同一栋楼同一单元上下楼的住户,原被告发生纠纷,原告摔倒导致头部受伤住院治疗,加之平日积怨已久,在多次通过派出所处理无果后,最终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庭审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上下楼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很可能导致两家矛盾继续升级。为防止“审理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于是承办法官决定组织调解,尽力挽回邻里情。

调解当天,双方一见面就情绪激动,调解陷入僵局,为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将其单独分开化解矛盾,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劝说和沟通下,双方情绪得到缓和,态度有所转变。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是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掌握双方存在焦点,并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劝导原被告。最终,在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并及时履行完毕,切实达到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

下一步,烈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矛盾就地化解、及时化解、根本化解的原则,不断拓展矛盾纠纷调解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的靶向性和时效性,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文/曹晨娜)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