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烈山区法院立案庭通过“云上法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7年被告余某拖欠原告赵某建筑材料款75350元,被告余某给原告赵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原告赵某多次向被告余某催要建筑材料款,被告余某久拖不予支付,遂向烈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因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双方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余某进行居家隔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如期进行庭审。
“云上法庭”开庭前,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书记员均提前打电话给原、被告双方,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云上法庭”操作方法,并告知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云上法庭”的便利之处在于随时随地都能使用,原、被告双方通过微信“出庭”小程序就能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保持信号稳定,庭审画面就会清晰、流畅。
今年以来,烈山区法院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充分运用“云上法庭”开展线上庭审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文/图 花含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