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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法院:“法官妈妈”办实事 为未成年人点亮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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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8 17:10:36 打印 字号: | |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烈山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十六年的“法官妈妈”品牌活动继续加强完善,注重弱势儿童权益司法保护,让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感受到“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实现少年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妈妈”品牌在被评为安徽省第十三届党员教育电视片二等奖、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二等奖、第十一届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等荣誉称号的基础上,今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亲临视察时予以高度肯定。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法官妈妈”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5次,切实把“法官妈妈”帮扶弱势儿童的活动抓实抓好。不断完善“法官妈妈”活动方案,积极谋划创新方式方法,对活动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共开展相关活动20余次。加强全体法官对“法官妈妈”活动的认识,确保全力支持,共同打造“法官妈妈”特色品牌。

开辟绿色通道,彰显司法关怀。设立“优先立案”窗口,凡是涉及弱势儿童权益并符合立案条件的即收即立,为当事人提供便利、高效的诉讼服务,自教育整顿以来立案涉及未成年人案件71件。开辟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确保立案打官司“零障碍”,避免当事人往返奔走之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5件,落实帮扶措施,切实保障弱势儿童的诉权。

注重部门联动,打造少审品牌。坚持“请进来”,少年(家事)法庭与区关工委、共青团、妇联、公安、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出台10余项制度方案,最大限度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全区少年(家事)多元化解中心,向区财政每年申请调解经费5万元,联合村委、社区等做好多元化解,诉前诉中调解撤诉率74.6%。加强与妇联、民政局的联动,联合发文在民政部门设立反家暴临时庇护所,办结相关案件3件。

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实效。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家事审判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自3月2日少年法庭成立以来,结案率、当庭裁判率、服判息诉率分别同比上升5%、15%和10%。根据未成年人特点充实审判力量,设立“法官妈妈”工作室,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回访帮教,助力“失足少年”更好回归社会。探索实践圆桌审判模式,创新“五步工作法”,坚持诚心、爱心、耐心、细心,确保未成年人在愉快温馨的氛围中弥合亲情、解决纠纷、保护挽救。

落实法治宣传,构建保护格局。在传统普法宣传基础上,结合审判实践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探索创新宣传模式。将法治副校长与“法官妈妈”相结合,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10余次,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教育,发出相关资料1000余份,发布相关案例50余件,起到对社会大众的警示引导作用。

文/石晓萌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乾坤